財政司司長於2024年2月28日發表疫情後復常一年後的第一份財政預算案,社會擺脫疫情,香港經濟仍然有待逐漸復蘇。本會理解過去一年本港受到外圍因素影響經濟,在是次財政預算案集中吸引資金、企業和人才,振興本港經濟,增強經濟及產業發展。惟財政預算案中有關婦女及照顧者的相關政策都未有新措施推出,婦女及照顧者對社會貢獻了無酬的照顧勞動力,為社會分擔照顧責任,投放資源在婦女及照顧者的支援、婦女基層醫療服務、婦女就業問題、離婚支援等,對社會長遠發展有所裨益。本會期望政府可以考慮以下建議,為基層婦女作更適切的資源再分配,以改善她們的不利處境。
落實照顧者為本政策
沒有婦女是天生的照顧者,照顧工作應該是一項選擇,而不是一種義務,惟礙於傳統社會觀念,婦女仍然是主要的家庭照顧者。可是的照顧者悲劇不斷發生,可見照顧者壓力之大。
政府去年推出多項照顧者相關措施,如照顧者津貼恆常化、照顧者支援熱線、照顧者資訊網及擴展暫託服務網絡。惟現時照顧者措施著重於護老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為主,忽略其他類別照顧者如兒童照顧者的需要。
事實上不同類別的照顧者都承擔著照顧工作,政府應全面地考量她們的需要,並要建立照顧者數據庫,充分理解「照顧者」社群的需要,制定照顧者為本的政策,長遠而言,政府應制定以照顧者為本的評估工具,全面評估照顧者的身心狀態及照顧需要,以作為定義是否「照顧者」或是「高危照顧者」的方法,而非再採用「被照顧者」去定義照顧者的方式。
另外,現時政府資助的照顧者的服務大都是附設於被照顧者服務中心內,有多重身份的照顧者需要主動走訪不同單位尋求協助。就此,本會建議政府繼續投放資源完善社區照顧服務,並於每區增設一站式照顧者為本支援中心,準確掌握照顧者社群的需要及即時為她們提供相應的支援,服務對象亦應該包括所有類別的照顧者。我們建議政府可參考賽馬會護老導航照顧者支援計劃(照顧者中心),提供身心靈支援、喘息及暫託服務,一站式支援照顧者的身心需要,預計每年每所可支援800位照顧者的照顧者中心開支約一千萬港元。
行政長官於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將現有的照顧者津貼恆常化,相信將會對低收人照顧者的生活帶來額外的保障。恆常化後的照顧者津貼將會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本會歡迎津貼金額由$2,400增加至$3,000,但關注此津貼現時仍被視為「雙重福利」,令基層、年長及殘疾照顧者都不受惠於照顧者津貼。本會建議政府應放寬照顧者津貼現時需經社署邀請的申請門檻,讓照顧者可自行按照顧時數作申請,對基層照顧者作穩定及有力的承擔。而照顧者津貼與其他津貼同時申請而不應被視為「雙重福利」,因為照顧者津貼本意應在於肯定照顧者的付出與需要,而非只從扶貧的角度考慮。
另外,社區託兒服務持續不足,阻礙婦女發展自己。根據統計處在2019年出版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6號報告書》 ,非從事經濟活動人士中74.7%為女性,當中願意投入職場的主要因素是有人協助照顧家中兒童。[1] 而2023年政府數據中,顯示全港18區中有5區沒有設置資助獨立幼兒中心,而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使用率長期達到高位,[2][3] 根據2018年幼兒照顧服務長遠發展的顧問研究建議,以政府統計處的人口預測數據估算,在2021至2031年,2歲以下幼兒需要27,711至32,818個服務名額。雖然政府去年承諾於2024起的年內,社會福利連同現有的1,060[4],供應仍然是遠低於研究的建議水平。以一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提供90個名額推算,香港仍欠最少287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才能滿足需求。因託兒名額的不足,仍然未能釋放婦女勞動力。本會建議政府繼續投放資源,增加各區託兒服務,以減輕照顧者的照顧壓力及讓照顧者有選擇發展自己的空間。
現時「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下的社區褓母屬義工形式,而且培訓內容及時數沒有統一標準,令託兒質素未有保證,讓部份兒童照顧者未敢使用服務。而早前的社區褓母虐兒案中,更顯示了社區褓母需要接受培訓及監管的重要性。本會建議政府推動社區褓母專職化,為褓母提供正規專業培訓,設立褓母名冊,認可褓母的經驗與資歷,增加透明度,讓兒童照顧者信心增加,並吸引更多人士加入行業。
根據照顧照顧者平台2023年發佈的《兒童照顧者狀況調查2023》顯示,兒童照顧者每星期平均6.1日需要最少8小時或以上投入照顧工作,而平均每天的照顧時間達至11.8小時。長時間的照顧工作,令兒童照顧者需要面對沉重的照顧壓力,可能因此產生不同程度的情緒困擾,以及需要緊急支援的情況。[5] 早前有曾使用「照顧者支援專線」照顧者向本會反映,專線社工表示未有兒童照顧者的相關資料而難以提供相關的支援。本會認為政府應增撥資源,在照顧者支援專線服務中涵蓋兒童照顧者,為兒童照顧者提供相關的資訊、轉介及情緒支援。同時鼓勵專線營運機構於在接線社工定期培訓時提供最新的照顧者相關資訊,以提供最適切的支援。
加強婦女基層醫療
政府近年大力提倡基層醫療健康,並推出《基層醫療健康藍圖》,尤其推動基層社群及早辨識身體狀態,對症下藥,長遠可以減少公營醫療壓力。基層婦女很多時都因為經濟原因或是輪候公營醫療服務時間過長,令到她們的求醫意欲減少。
根據醫院管理局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所發佈的《2021年香港主要癌症》[6],乳線癌為女性十大常見癌症首位,而子宮頸癌則為第七大常見癌症。預防癌症有賴及早辨識及治療。政府早於2004年開展「子宮頸普查計劃」,鼓勵25至64歲曾有性經驗的婦女定期接受子宮頸篩查,參與婦女可免費登記計劃,但需每次支付子宮頸癌檢查費用,政府轄下診所提供的檢查費用和診金約100至635元,而婦科醫生、私營醫療中心、私家醫院等收費約360至2,500元。計劃依賴婦女主動登記、自行尋找合適醫生或診所及預約,對婦女誘因不大,計劃推行多年尚未達至全港普及,未能全面保障婦女。現時「乳癌篩查先導計劃」只在三間婦女健康中心為44-64歲婦女提供服務本會建議將兩個計劃擴展至18區的地區康健中心或地區康健站,讓婦女更便利地進行篩查。同時,在地區康健中心加入精神健康評估,由專業人士進行基本的護理諮詢教育,如有需要可轉介予地區網絡醫生作進一步跟進或專科轉介。
根據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2022年發佈的《婦女身心健康研究報告》,研究指出長時間照顧家人的婦女身心健康不理想,其中原因包括沒有良好的飲食及運動習慣;研究同時顯示全職照顧者每天所處理的家庭工作沒完沒了,加上沒有人與他們分擔,令他們壓力增加,容易出現抑鬱症狀。[7] 婦女因為長時間關注家人的健康,而忽略了自身的健康,導致最後身體出現問題因此,本會建議政府於康文署增設更多女性團體運動,讓婦女能接觸更多人,擴闊社交生活圈子,以推廣婦女運動。
加強婦女友善就業 改善零散工情況
根據樂施會2017年的《低收入零散工概況調查報告》[8],約73%的已婚女性受訪者中因為要照顧家庭而選擇從事零散工。根據統計處2021年數據,76.6%受訪者每周通常工作少於 18 小時,而每周通常工作 18 小時或以上但工作少於 4 周則佔18.6%;當中,女性佔全部受訪者56.4%,而32.5%受訪者有 12 歲及以下兒童。8 大多「零散工」不符合連續性僱傭合約,導致未能獲得有薪假、年假、遣散費等待遇,部份個案更涉及「假自僱」的問題而不獲任何工傷保障、強積金供款等。針對此問題,本會建議政府修訂「連續性合約」條例,以改善「零散工」現況。了解到勞工顧問委員會的勞方及資方委員於本年2月初就《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規定 (即「418」條例) 達成共識,放寬現有的規定,由原先工作滿四星期並每星期工時達到18小時,修訂為新規定以四星期工時為單位,僱員在四星期內工時滿68小時即被視為「連續性合約」下受僱,可享有僱傭福利,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按照這建議,僱員若在四星期內工時滿67小時,同樣不能享受僱傭福利;若僱員為零散工,但因為在不同公司工作,即使工時滿68小時,同樣不能受理於「連續性合約」下。本會建議勞工保障及福利應按比例計算,按「零散工」僱員的工時與相應工作崗位的全職僱員所享有的僱員福利比較,按工時比例享有僱員福利,更好地保障零散工。
現時照顧者因照顧工作而不能外出工作,而料理家務者但若遇上有人聘請做一份合適的工作,願意接受工作的百分比為61.5%,而主要考慮因素包括彈性/方便的工作時間及有人協助照顧家中兒童。[9] 為此,我們建議政府設立「聘用照顧者津貼」,提高顧主聘請照顧者的誘因。參考以「就業展才能」計劃作為參考,參與計劃的合資格僱主每聘用一名照顧者(包括:難以覓得與其資歷及/或求職意願相符的工作的照顧者、或有困難持續就業的照顧者),可在九個月津貼期內獲得最多60,000元津貼。僱主委派的指導員如成功協助僱員在完成首三個月的僱用期後繼續獲聘用,可獲贈獎勵金1,500元。
另外,政府應研究如何改善基層婦女就業處境,為她們建立「婦女友善」的環境平衡家庭與工作需要,鼓勵她們投身就業市場,包括制定資助承托基層勞工福利、提供員工保障、設立鼓勵性計劃吸引企業設立「婦女友善」工作環境讓婦女可以在更彈性的環境下工作,同時兼顧家庭需要。
單親貧窮,離婚支援
離婚婦女在離婚過程及離婚後的生活均面對困難,根據2021年6月的數據,單親綜援個案數目為24,834宗,有55%單親貧窮住戶領取綜援,單親貧窮住戶領取綜援住戶的比例較整體貧窮住戶高出34.3%,而且綜援對於單親貧窮住戶的支援是相當重要。
有見及此,本會建議改善現行的綜援制度,並增撥資源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現時綜援制度下,贍養費會被視為收入,在計算綜援可領取金額時,會扣除贍養費的金額,當被拖欠贍養費時,綜援金額未能在短時間內調整,令婦女陷入財務困境。建議放寬現行制度,讓贍養費不納入為收入一部分,並容許提供較簡單證明即可,以加快解決她們的經濟問題。
為顧及單親人士獨力照顧一名或以上兒童所面對的特別困難,我們建議署方改善單親綜援津貼金額,參考在職家庭津貼的兒童津貼發放方式,將目前$420的單親補助金改為按每名兒童每月發放津貼,即一名兒童發放$420,兩名兒童發放$840,如此類推。
針對未能進入綜援保障網的離婚婦女,她們面對家庭改變及危機,需要應對不同的法律及住屋經濟開支,涉及更多時間及開支,讓婦女承受著沉重的經濟及精神壓力。本會建議政府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在關愛基金設立為期半年的過渡津貼每月$3500現金津貼,為無綜援及低收入正處理離婚人士,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入息中位數的75%,協助危機家庭處理各種危機。
此外,離婚婦女對法律諮詢的需求較大,平時均要到民政署、社福機構、或其他團體尋求支援,惟社區網絡所限及相關專業知識令婦女在離婚過程感到無助。另外,根據家庭議會 2022 年 11 月發佈的《香港離婚狀況進一步研究》,指出提交離婚申請後有機會因不同法律程序問題而延長申請,最長有機會被推遲兩年。[10] 為呼應政府發展「香港法律雲端」的方向,本會建議民政事務署以視像形式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讓離婚婦女可以更了解離婚程序及獲取專業資訊,並且協助社福界及法律界提升有關視像面見的加密設備,以保障市民的獲取法律諮詢的基本權益。
另外,亦建議增撥資源予家事法庭,以加快處理離婚個案。政府為加快處理法律程序的措施,於2020年開始增設遙距聆訊,以遙距聆訊及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案件多以民事法律程序為主。本會建議政府投放更多資源,先行讓家事法庭應用遙距聆訊,以支援有照顧需要的當事人減少奔走於法庭之間的時間,有助減少對於當事人生活的影響。長遠成為家事法庭,甚至其他法庭現代化的契機,提升法庭的運作效率。
政府現時分由兩局負責處理離婚議題,勞工及福利局負責離婚支援服務,而民政事務局處理贍養費相關,相關的政策、服務、教育及配套發展由兩個不同的政府部門處理,過去一直被服務使用者批評政府對贍養費議題的理解、介入及發展沒有全盤考慮,令婦女求助無門。雖然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透過關愛基金推出贍養費調解試行計劃及一站式家庭及婦女資訊平台,但調解需要雙方合作,面對面進行面談,我們有服務使用者向本會反映調解衍生兩問題:1. 因調解內容不會呈上法庭,因此在調解時和庭上的講法會有所不同,調解過程就只是忍受對方謾罵的過程。2. 追討贍養費的過程中有太多情緒需要處理,而未有方法處理,令調解變成壓力和影響情緒的來源,影響離婚人士的精神健康。因此除提供調解服務外亦應提供輔導予離婚人士,進一步協助離異婦女紓解所面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