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日(2021年10月6日)發佈最新一份《施政報告》,當中重申於其任內已推出多項推動婦女發展的措施,包括將法定產假增至14星期、加強幼兒照顧服務、設置更多育嬰間及立法禁止基於餵哺母乳的騷擾及歧視等。這些政策屬於不少婦女及勞工團體爭取多年的措施,本會樂見其最終得以落實。惟阻礙女性發展的制度及思想仍然存在,仍然需要通過一定的政策介入以作改善。可惜,今日發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將集中推行已規劃的政策措施,對社會福利及婦女新政策或改善措施著墨不多,實在讓關心性別公義的團體焦急,期望政府未來能進一步改善照顧者處境,推動性別平等。
照顧者支援未見完善 落實時間表依舊缺席
照顧者人數眾多,涵蓋各個社群及有需要人士。雖然《施政報告》已重申政府將會增加資源及已為一些福利設施,如安老服務、復康服務、資助幼兒服務等劃入規劃,但上述措施如何逐步得以落實仍欠缺時間表,加上涉及社福用地徵用及規劃,遠水不能救近火。
在以現金支援照顧者方面,政府僅提出在在職改善家庭津貼計劃增加對兒童照顧者的資助,但與關注照顧者團體所倡議的照顧者津貼大相逕庭,亦沒有肯定照顧者貢獻的原意,對於全職家庭照顧者的需要更是完全忽略。政府應檢視目前在關愛基金下的《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及《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以肯定照顧工作的價值為原則,同時應放寛申請限制,設立全面涵蓋不同照顧程度的照顧者津貼,並納入更多不同類型的照顧者為受惠對象,如兒童照顧者。
本會一直提出政府需要制定「照顧者為本」福利政策,正視照顧者的需要,同時肯定照顧者的貢獻。雖然現時勞工及福利局委託了香港理工大學進行《香港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需要和支援的顧問研究》,惟顧問研究進度落後,未能如期完成。本會期望研究報告盡快完成及對外公開,並提出切實可行、針對照顧者需要及以照顧者為本的政策,讓持份者可就研究報告的建議給予意見。
政府應為照顧者建立專門的統計數據庫,準確掌握照顧者社群的需要及規劃服務。同時考慮設立專屬的照顧者支援中心,提供喘息及暫託服務,一站式支援照顧者的身心需要,讓他們更有尊嚴地生活。
善用各方專業 審慎處理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立法
今日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將於2023年上半年度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本會十分認同社會上應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及早識別及支援,以減少虐兒事件的發生,惟對於強制舉報規定的推行及實施存有保留。因為強制舉報規定中舉報準則定模糊不清,當中不同人對於「嚴重傷害」、「迫切風險」等字詞都有不同的理解,加上識別迫切性及處理家庭危機涉及不同專業及因素,而業界都遵從社會福利署的《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去處理懷疑虐兒的個案,相關指示亦行之有效。
因此,本會認為強制舉報機制需要審慎研究相關條文,清晰定義法例規定的字眼,通過加強有關專業工作者識別虐兒的培訓,善用多方專業去判斷個案性質及家庭問題,從而讓有關家庭得到協助,進一步在社區上預防虐兒發生,而非刑事化處理,破壞服務使用者、同工與社會福利署之間的關係。
善用重整政策局機會 改善處理贍養費機制
施政報告建議重組政府架構,當中包括民政事務局重組為「青年及地區事務局」。民政事務局一直處理贍養費事宜,惟是次重組並沒有提及相關的事宜由是否仍由重組後的「青年及地區事務局」所負責。離婚議題一直分由兩局負責,勞工及福利局負責離婚支援服務,而民政事務局處理贍養費相關,相關的政策、服務、教育及配套發展由兩個不同的政府部門處理,對議題的理解、介入及發展難以以全盤考慮。
本會過去曾建議將有關贍養費之職能轉到勞工及福利局,並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統籌各部門職能,收集個案數據,以更有效率地協助有需要的一方追討、代收贍養費,同時在職能範圍下更能協助離婚婦女尋求社福服務協助。本會期望特首趁是次重組政府架構,藉此機會一併檢視此議題的處理,將整個議題相關的支援整合由一個政策局負責,以加強支援離婚婦女的需要。
修訂《新界條例》須引入女性參與
施政報告提及釋放新界祖堂地作發展用途,放寬出售祖堂地限制,並提供合理機制處理司理出缺問題。本會認為《新界條例》本身涉及土地資源及性別不平等,現行處理祖堂地需得到全體男性宗族成員同意,即使引入「強拍制度」,仍欠缺女性參與。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曾於2006年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向其提交的報告後指出「丁屋政策」為歧視女性的政策,並建議香港政府廢除「丁屋政策」中含有性別歧視的部份,並讓女性原居民享有與男性原居民同等的權利。本會促請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聯同各部門及新界鄉議局成立檢討工作小組以檢視此項目時,應在祖堂地買賣機制中引入女性參與,讓女性宗族成員能參與決策,打破傳統社會的性別不公義。
欠缺性別教育方針
本會作為一個通過倡議、教育及服務而推動性別公義的婦女團體,重視性別教育發展,希望通過教育提升社會各界的性別意識,消除種種性別不公。惟施政報告的教育願景中只有家庭及德育教育,欠缺性別教育元素。本會認為政府作為教育政策的制定者,有必要在培育青少年發展時加入性別元素,推動性別平權。
建議
- 制定「照顧者為本」的福利政策,正視照顧者的需要。同時應盡快完成《香港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需要和支援的顧問研究》,及對外公開,並提出切實可行、針對照顧者需要及以照顧者為本的政策,讓持份者可就研究報告的建議給予意見。
- 檢視目前的「照顧者津貼」,以肯定照顧工作的價值為原則,同時應放寛申請限制,設立全面涵蓋不同照顧程度的照顧者津貼,並納入更多不同類型的照顧者為受惠對象,如兒童照顧者。
- 為照顧者建立專門的統計數據庫,準確掌握照顧者社群的需要及規劃服務。
- 清楚定義強制舉報虐兒個案規定內的字眼,由多專業個案會議對於是否家庭失衡作出調查而非將責任落於個別的專業同工之上,著重於預防虐兒措施。
- 將有關贍養費之職能轉到勞工及福利局,並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統籌各部門職能,收集個案數據,以更有效率地協助有需要的一方追討、代收贍養費,同時在職能範圍下更能協助離婚婦女尋求社福服務協助。
- 檢討《新界條例》及強拍制度時應加入女性參與,讓女性宗族成員能參與決策,打破傳統社會的性別不公義。
- 加強性別教育的工作,打破社會的性別定型,推動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