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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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之建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現正邀請各界就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表達意見。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於1981年成立,一直關注基層婦女權益及倡議性別公義。42年來,本會一直致力改善女性不利處境,打破傳統觀念下對於女性的性別定型,讓女性擁有選擇機會,促進性別公義的社會。

 

《財政預算案》作為政府每年重點規劃公共資源的藍圖,對政府未來施政相當關鍵。現時社會仍需應對人口老化、後疫情復常等議題,本會期望政府能就照顧者權益、「零散工」及婦女就業問題、離婚支援、婦女基層醫療支援四方面為基層婦女作更適切的資源再分配,以改善她們的不利處境。

 

推動照顧者為本評估工具  肯定照顧者的需要及付出

沒有婦女是天生的照顧者。照顧工作應該是一項選擇,而不是一種必然的義務。惟礙於傳統觀念,婦女多成為家庭的主要照顧者。但近年來照顧者悲劇不斷,令人擔憂照顧者的處境已臨界崩潰邊緣,三年的疫情更是將照顧者的壓力推到顛峰。去年,勞工及福利局發佈由香港理工大學進行的《香港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需要和支援的顧問研究》,提出了照顧者三層支援模式並建議政府加快推出支援照顧者的措拖。本會認為政府應預留資源並制定時間表,以盡快實施針對性的支援措施,並應盡早落實「照顧者為本」政策。

  

本會樂見行政長官於施政報告中提出將現有的照顧者津貼恆常化,相信將會對照顧者的生活帶來額外的保障。恆常化後的照顧者津貼將會由勞工及福利局負責,本會關注除了金額上的增加外,期望民間團體多年來對於照顧者津貼的其他建議亦應一併被考慮。照顧者津貼本意在於肯定照顧者的付出與需要,同時為她們提供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以外的社會安全網。

 

本會就此提出以下建議:

  • 增加社區照顧資源

本會建議政府繼續投放資源,以完善社區照顧服務,增加社區託兒、安老及照顧殘疾人士名額,盡早制定照顧者為本的統計數據庫,準確掌握照顧者社群的需要及社福服務發展。本會建議政府同時增設地區為本的照顧者專屬支援中心,及類似「照顧者咖啡室」的社區照顧者喘息措施,並將服務涵蓋兒童照顧者,為她們整合零散社區支援,提供身心靈支援、喘息及暫託服務,以一站式服務支援照顧者的身心需要。

 

  • 制定「照顧者為本」的評估工具

本會建議政府預留資源為照顧者制定一個有別於現時以「被照顧者」的情況量度照顧者需要的評估工具,以更好地掌握照顧者的需要及處境。現時以「被照顧者為本」的評估模式往往只關注被照顧者的照顧需要,忽略了照顧者的自身需要,例如情緒壓力、財政負擔、人際關係、照顧人數等。但以「照顧者為本」的評估工具可以針對照顧者的各項方面作出評估,從而更加了解照顧者的處境。

 

  • 擴闊照顧者津貼對象及放寬門檻

本會建議擴闊津貼計劃至不同照顧類別的照顧者,例如是兒童照顧者,與「輪候服務」脫勾,並按照照顧程度作分級,讓照顧者按需要、經濟壓力作申請,對基層照顧者作穩定及有力的承擔。

 

  • 增撥資源鼓勵照顧不離職

本會建議政府增加資源制定照顧者生涯規劃及專業課程,既肯定她們多年的照顧經驗,亦讓她們將這些經驗轉化成為照顧專業及就業機會。同時,因應現時社區照顧人手不足,質素未有保障,政府設立應設立褓母名冊,以認可褓母的經驗與資歷,增加透明度讓兒童照顧者信心增加,同時可以推動褓母專職化,吸引更多人士加入行業。

 

改善離婚支援政策  保障單親貧窮婦女

離婚婦女在離婚過程及離婚後面對重重關卡。按統計處2022年12月出版的《香港人口趨勢1991-2021》,2019、2020及2021三年獲頒布離婚令數字分別為21,157、16,020宗及16,692宗,過去三年法庭曾因疫情嚴重而導致部分時間僅維持有限度服務,在無法開庭的情況下,大量案件需要重新排期,離婚令數字比疫情前的2019年大幅下降24.3%。本會在2021年3月發佈「婦女在疫症下離婚的處境」意見調查,超過7成半受訪者表示疫情對離婚程序有影響,表示對整個計劃由正常時處理時間由平均半年以上延遲至一年以上。此外,離婚婦女在處理離婚程序時需走訪民政處、法律援助署、社福機構等團體尋求法律及服務支援,離婚手續繁複,疫情下的各種限制更令婦女感到無助,嚴重更出現情緒困擾。事實上,疫情前後離婚婦女面對程序及專業支援上均有困難。

 

去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就實施司法機構資訊科技策略計劃以便利法庭使用者可選用電子模式進行法院程序,以及就推出遙距聆訊,提出立法建議」,司法部門由2020年4月起開展數碼化服務,如通過特設電子提交平台提交文件及發布遙距聆訊的指引等,但該措施需要得到法庭指示,否則維持實體聆訊。2021年家事案件達18,132宗,但利用視像會議設施進行的遙距聆訊僅51宗,遙距聆訊尚未被法庭普及使用。根據本會2021年的調查,遙距聆訊受到當事人歡迎,近七成半受訪者表示如有遙距聆訊她們都會選擇。

 

此外,根據統計處2021年9月發佈的《2010年至2020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統計數字》,2020年單親綜援家長受助人有88.5%為女性。此外,根據《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單親貧窮住戶高達49.2%,她們仍然作為較高貧窮風險的社群需要面對單一經濟壓力、照顧責任,更要應對拖欠贍養費、離婚家庭危機、繁瑣的法律程序等狀況,令她們無所適從。根據2021年6月的數據,單親綜援個案數目為24,834宗,有55%單親貧窮住戶領取綜援,可見單親貧窮住戶領取綜援住戶的比例較整體貧窮住戶高出34.3%,而且綜援對於單親貧窮住戶的支援是相當重要。然而,現行的綜援制度下如果離婚婦女有領取贍養費的話,綜援資助金額需要相應扣減,而且當她們被拖欠贍養費時,需要向社署提供實質證據證明其追討意願,當她們已向法院提出旨在向贍養費支付人追討欠款的扣押入息令申請後,社署才會發還獲扣除的差額或批准受助婦女申請。

 

去年政府架構重組,未有將處理離婚支援職責整合,繼續由兩局負責處理離婚議題,勞工及福利局負責離婚支援及共享親職服務,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處理贍養費相關事務,相關的政策、服務、教育及配套發展由兩個不同的政府部門處理,過去一直被服務使用者批評政府對贍養費議題的理解、介入及發展沒有全盤考慮,令婦女求助無門。

 

政府架構重組後更將婦女事務委員會加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婦女事務分散兩局。本會過去一直建議將有關贍養費之職能轉到勞工及福利局,並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統籌各部門職能,收集個案數據,以更有效率地協助有需要的一方追討、代收贍養費,同時在職能範圍下更能協助離婚婦女尋求社福服務協助。

 

有見及此,本會建議從以下三項措施改善離異支援問題:

  • 改善綜援制度,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

本會認為現行單親綜援制度仍有改善空間,建議放寬贍養費作為家庭入息的標準,並容許離婚婦女提供較簡單證明即可,簡化她們求助程序。同時署方應全面提升單親綜援津貼金額,並將目前405元的單親補助金提高,讓單親家庭更能應付突如其來的家庭危機。

 

針對未能進入綜援保障網的離婚婦女,她們面對家庭改變及危機,需要應對不同的法律及住屋經濟開支,涉及更多時間及開支,讓婦女承受著沉重的經濟及精神壓力。本會建議政府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求助基金,在關愛基金設立為期半年的過渡津貼每月$3500現金津貼,為無綜援及低收入正處理離婚人士,其入息不多於全港相關住戶入息中位數的75%,協助危機家庭處理各種危機。

 

  • 增撥資源予家事法庭 加快處理離婚個案

本會建議政府投放更多資源,讓家事法庭更廣泛應用遙距聆訊,加快審議案件,有助減少對於當事人生活的影響。長遠成為家事法庭現代化的契機,提升家事法庭的運作效率。此外,呼應政府發展「香港法律雲端」的方向,本會建議全面提升法律諮詢服務數碼化。建議民政事務署以視像形式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並且協助社福界及法律界提升有關視像面見的設備,以保障市民的獲取法律諮詢的基本權益。

 

  • 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

本會建議政府應盡早釐清職責,並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增加資源及人手處理贍養費追討及離婚家庭危機所需的協作工作。

 

設立失業援助及退休保障 保障基層婦女

基層婦女往往擔當主要的家庭照顧者,但同時又因經濟關係而要外出工作幫補生計。為了兼顧家庭及工作,唯有從事「零散工」,例如侍應、產品推廣員和派報紙員等零散職位。根據樂施會2017年的《低收入零散工概況調查報告》, 73%受訪基層零散工為女性,而大多「零散工」不符合連續性僱傭合約,導致未能獲得有薪假、年假、遣散費等待遇,部份個案更涉及「假自僱」的問題而不獲任何工傷保障,強積金供款等。

 

三年的疫情而導致營商環境出現改變,不少工作崗位零散化,對於基層婦女的影響甚大,亦往往最容易被解僱,嚴重影響基層生計,亦成為不少基層婦女的慘痛經歷。在後疫情的時間,本會建議政府吸取疫情期間的經驗,制定基層勞工的支援及保障措拖,以應變未來可能出現的相類近情況。

 

另一方面,基層婦女的退休保障亦不應忽略,尤其是無酬照顧者,以讓她們有尊嚴地過退休生活。惟目前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主要來自於強積金,但強積金制度與「有薪工作」掛鈎,無酬照顧者變相缺乏退休保障,最終可能因此需要申領社會保障援助。為減少貧窮婦女化的情況,本會建議政府重新審視目前的退休保障制度。

 

為保障基層婦女生計,本會提出以下建議:

  • 改善「零散工」現狀

政府應盡快研究如何改善基層婦女就業處境,為她們建立「婦女友善」的環境平衡家庭與工作需要,鼓勵她們投身就業市場,包括放寬照顧者就業要求就可以為他們提供員工保障、制定資助承托基層勞工福利、設立鼓勵性計劃吸引企業設立「婦女友善」工作環境、就現行《僱傭條例》保障進行檢討等,讓婦女可以在更彈性的環境下工作,同時兼顧家庭需要。

 

  • 設立失業保障

本會建議政府可以以關愛基金或「防疫抗疫基金」發放短期停工津貼,以之前「保就業」計劃的資助金額作指標,並制定審批準則,例如停工資格、入息等。長遠而言,政府應就失業保障或失業保險制度展開研究。

 

  • 落實全民退休保障

本會建議政府落實全民退休保障,例如參考早前民間團體提出的三方供款方案,讓婦女能在退休後有尊嚴地生活。

 

加強婦女基層醫療 及早辨識治療 保障婦女健康

跟據醫院管理局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所發佈的《2020年香港主要癌症》,2020年乳腺癌為女性十大常見癌症首位,而子宮頸癌則為第四大常見癌症。預防癌症有賴及早辨識及治療。

 

政府早於2004年開展「子宮頸普查計劃」,鼓勵25至64歲曾有性經驗的婦女定期接受子宮頸篩查,參與婦女可免費登記計劃,但需每次支付子宮頸癌檢查費用,政府轄下提供的檢查費用和診金約100至635元,而婦科醫生、私營醫療中心、私家醫院等收費約360至2,500元。2021年有53,656人次到母嬰健康院接受子宮頸檢查服務,但2021年全港25至64歲的女性人口有2,267,070人,只佔該批年齡人口2.4%。計劃依賴婦女主動登記、自行尋找合適醫生或診所及預約,對婦女誘因不大,計劃推行多年尚未達至全港普及,未能全面保障婦女。

 

2021年9月起推行為期兩年的「乳癌篩查先導計劃」,在衞生署轄下3間婦女健康中心和 18 間長者健康中心為44至69歲的婦女進行個人化乳癌風險評估,但44-64歲的婦女限於在三間婦女健康中心接受檢查,只有65至69歲的女性長者才可在18間長者健康中心進行檢查,對於大部分合資格的婦女甚為不便。

 

此外,疫情期間婦女因照顧者角色而產生的壓力亦不可忽視,本會於第三波疫情期間曾與東華學院護理學院、中文大學那打素護理學院學者研究香港婦女在疫情下的心理健康,其中質性訪問的25位女性中,有21位同時兼顧照顧者的角色和責任,當中8個需要照顧兩個或以上的家庭的成員。研究顯示女性相比男性多花大約2.5倍的時間在家庭照顧的工作。在疫情期間,因為家人在家學習或工作等情況加重了她們的負擔,生理及心理健康都受到負面影響。婦女因需要長時間照顧家人,缺乏自己私人休息時間,對於照顧者的角色感到疲勞。

 

疫情所造成的焦慮一方面加劇了家庭照顧者的工作量,亦會減低她們的自信心和生活質素,長期付出情緒勞動的婦女更容易在精神上出現情緒過勞或怠倦(burnout)的情況。在後疫情的時期下,日常生活逐漸回復正常,但婦女在疫情期間的默默付出,各方面壓力所帶來的不同程度精神創傷應受到正視。

 

為保障婦女健康,本會就此提出以下建議:

  • 擴展地區康健中心的服務範圍

現時「乳癌篩查先導計劃」未能在各區為44-64歲婦女提供服務,建議撥款在18區的地區康健中心健康評估服務加入女性/婦科疾病,讓婦女可更便利及普及地在地區接受評估檢查。同時,在地區康健中心加入精神健康評估,由專業人士進行基本的護理諮詢教育,如有需要可轉介予地區網絡醫生作進一步跟進或專科轉介。

 

  • 「一婦女一婦科醫生」

參考《基層醫療健康藍圖》中「一人一家庭醫生」概念,為適齡婦女提供「一人一婦科醫生」,並提供婦女醫療券或服務券,讓婦女定期接受婦科檢查,及早辨識及治療,長遠減輕本港醫療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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