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於2022年7月25日邀請各界就2022年度施政報告進行公眾諮詢。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於1981年成立,一直關注基層婦女權益及倡議性別公義。40多年來,本會一直致力於改善女性不利處境,打破傳統觀念下對於女性的性別定型,讓女性擁有選擇機會,促進性別公義的社會。
適逢新一屆政府的第一份施政報告,此報告意味著該報告決定未來香港5年之施政重心的開端,盛載著香港市民之期望。婦女亦寄望可以改變目前的生活困境。婦女在社會仍然受著性別角色、政策支援不足及貧窮問題所困擾,本會期望新一屆政府能在婦女政綱上付出更大的努力,讓婦女的需要得到照顧,持續推動性別主流化。
重視無酬勞動 制定更全面的照顧者為本政策
根據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21的資料,全香港有65萬多名全職料理家務者,當中有超過九成四為女性。從不同數據的推算下,香港有數以百萬計的照顧者,而在傳統的家庭分工下,大部分都是女性。然而,無酬的照顧工作往往被社會所忽視,亦阻礙了她們的經濟及個人發展。
現時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及香港理工大學顧問團隊於2022年6月9日發佈《香港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需要及支援顧問研究》(下稱顧問報告),並開始以顧問研究報告內的建議作為藍圖發展照顧者支援政策。本會對政府開始制定相關政策表示贊同,惟政府需為照顧者制定更完整的政策支援,肩負更多財務及政策上的責任,從不同方向支援各類照顧者,並推動社會肯定婦女的無酬勞動價值。
- 照顧者定義應涵蓋兒童照顧者及其他照顧者
顧問報告雖然以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作為主要探討的對象,但在制訂整體以照顧者為本的政策框架下,必須將兒童照顧者、長期病患照顧者、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照顧者等類別納入照顧者定義之中,對照顧者有更全面的支援及認同。同時,政府需盡早為照顧者建立專門的統計數據庫,準確掌握照顧者社群的需要及規劃服務。
- 回應民間訴求 經濟援助方案應更全面
顧問報告中建議透過社區券形式讓照顧者可以折現購買照顧者及照顧對象的服務,但此舉混淆了照顧對象的需要及照顧者本身的需要,亦未能回應到照顧者及公眾團體一直以來對照顧者津貼的訴求,甚至造成照顧者與照顧對象的資源競爭。本會認為政府需盡快將照顧者津貼恆常化,該津貼需納入兒童照顧者,支援照顧者的日常生活需要,舒緩照顧者的經濟壓力,更重要的是肯定照顧者的無酬勞動價值。
- 設立以照顧者為本位之服務單位
顧問報告雖然認同現時有需要整合照顧者服務,惟未有提出清晰做法及工作時間表。現時照顧者服務需依附於各服務的社區中心,照顧者要到不同機構求助,不能跳出「依附於照顧對象」的困境。為了照顧不同照顧者的需要及解決服務資源不足,本會建議政府須盡快落實照顧者為本的政策,設立照顧者專屬的服務中心及外展支援團隊,包含個案管理、24小時緊急支援熱線、照顧者社工隊、照顧者互助網絡、喘息服務、緊急暫託服務等,通過不同方法接觸隱蔽及高危照顧者,讓不同程度及需要的照顧者均得到專屬支援。
- 增加不同照顧對象的暫託服務、暫顧宿位名額及簡化申請程序
現時長者及殘疾人士的暫託及暫顧住宿服務名額嚴重不足,而且服務使用者需聯絡各服務提供者及處理大量申請程序。兒童暫托服務以至託兒服務仍然「求過於供」,暫托服務亦要事前經過審查評估等程序,導致照顧者無法暫時放下照顧對象喘息或處理其他事務。因此政府除了提高服務宣傳,更應增撥資源增加服務名額,將不同照顧對象的暫托服務加入規劃準則,並減少行政及評估程序,讓照顧者得到真正的暫托服務。
- 增撥資源鼓勵照顧不離職
勞工及福利事務局局長孫玉菡先生指出解決勞工短缺須釋放婦女勞動力。本會對此表示認同,除了增加暫託名額外,建議政府增加照顧者生涯規劃服務,加入照顧行業或其他方面的課程,讓她們將這些經驗轉化成為照顧專業及就業機會,協助婦女或照顧者脫貧。政府應設立褓母名冊及推動褓母專職化,以認可褓母的經驗與資歷,增加透明度讓兒童照顧者有信心使用服務,長遠解決社區照顧人手不足的問題。
完善離婚及家庭暴力支援
根據《2020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單親貧窮住戶高達49.2%,有55%單親貧窮住戶領取綜援,她們仍然作為較高貧窮風險的社群需要面對單一經濟壓力、照顧責任,更要應對拖欠贍養費、離婚家庭危機、繁瑣的法律程序等狀況,令她們無所適從。婦女面對沉重的經濟及精神壓力,可獲的支援卻很有限,尤其贍養費的追討涉及的繁瑣法律及行政程序更讓她們卻步。根據社聯2017年進行的《離婚單親家庭貧窮研究》,發現逾4成單親婦女被拖欠贍養費,而8成多的婦女因繁瑣程序而放棄追討。
- 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
本會建議政府盡早回應離婚婦女及婦女機構的訴求,在現行政府架構內設立專責處理贍養費事宜之行政部門,協調各部門跟進追討贍養費、調解探視權爭議等事務,加強執行入息扣押、罰款等現行追討手法,並研究新追討方式,更有效地保障離異家庭的財務穩定。
- 整合離婚、單親支援職能 加強支援單親婦女
現時贍養費追討及離婚支援政策之職權分散,單親婦女需要到不同政府部門求助,例如勞工及福利局負責離婚支援服務、法律援助署及司法機構負責追討贍養費的法律程序、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處理制定贍養費相關政策、服務、教育及配套發展,可以現行職權分工令政對贍養費議題的理解、介入及發展有所差異。
本會一直有關贍養費及離異家庭相關的支援之職能轉到勞工及福利局,配合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統籌各部門職能,收集個案數據,以更有效率地協助有需要的一方追討、代收贍養費,並讓基層單親婦女配對合適的社會福利。
- 設立危機家庭緊急援助基金
因應離婚及家庭暴力狀況容易導致婦女及其子女無所適從,婦女需要處理生活開支、危急狀況、法律程序及緊急住屋開支,令她們感到困擾。本會建議政府需設立家庭危機緊急援助基金,讓離異家庭得到應急援助,並為婦女提供房屋支援,包括資助使用其他住所作避難所、放寬申請恩恤分戶等,協助婦女離開施暴者。
- 檢視現行前線人員就家庭暴力的指引及個案分類系統
現時前線社工及警務人員對家庭暴力的定義、統計及指引各有不同,根據社會福利署數字,2021年傷害兒童、配偶、同居情侶個案共有4082宗(1367宗針對兒童暴力、2715宗針對配偶、情侶暴力);然而按警方提供之2021年數據,家庭暴力刑事案件有1196宗,反映當中仍有不少個案被忽略,不少受害者表示在報警求助時得不到執法人員的清晰交代或援助,例如交待報案程序、按程序指引向疑犯發出「家庭暴力事件通知書」、向受害人提供「家庭援助服務資料咭」等。
此舉嚴重影響家庭暴力受害者求助的成效與動機,根據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九龍崇德社及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學系進行的《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研究 2021》,有51.35%的受害者在發生最嚴重的一次親密伴侶暴力會尋求協助,當中家人及朋友(27.73%)為最常求助的對象,只有12.27%的受害者會向社會服務機構或專業人士求助。然而,有4成多受害者不會尋求協助,主要是感到羞辱或尷尬(13.97%)、害怕別人會不相信或指責自己(12.50%)及怕麻煩或不想把事情鬧大(12.50%),反映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需要更需要被正視,讓她們更容易得到支援。
本會建議政府需要加強對前線執法人員、支援人員的教育,提升他們協助遭受暴力婦女的敏感度,應對不同種類的家庭暴力,讓婦女能在求助時更快得到合適的支援。政府亦應參考其他國家例子,增加婦女求助途徑及個案資訊連繫,例如友善求助機制、加強社福機構聯繫、為家暴婦女提供彈性暫宿選擇等。
- 制定完善配套及支援 讓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機制用得其所
本會十分認同社會需要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及早識別及支援虐兒或家庭暴力個案,惟政府在推動立法時必須把條例定義及行政指引清晰制定,並加強社區及專業教育,避免社工及其他專業誤墮法網。政府亦應善用現有《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的溝通機制,讓不同專業人員制定家庭危機的跟進計劃。
- 增設家事假期協助婦女處理家庭危機
婦女在處理離婚程序、追討贍養費,甚至家庭暴力或性暴力等危機事件時,均需要花上額外的時間與金錢處理法律、個案轉介或臨時居所的問題。本會建議政府立法制定三日有薪家事假期,讓婦女可以有時間處理家庭危機而不會影響生計,僱主亦可以向僱員要求提供醫生紙、報案紙或聆訊通知等證明,保障雙方權益。
改善貧窮狀況 支援婦女經濟參與
根據2021年人口普查數據,每週工作時數少於18小時的女性(135,900人)較男性(109,200人)多;而2019年由政府統計處發佈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72號報告書》亦指出所有「短期/短工時」僱員中,男性佔 43.6%,而女性則佔 56.4%,在全部「短期/短工時」僱員中有27.7%表示他們需要料理家務/照顧在家成員(包括兒童、長者或傷病成員)。
婦女在性別角色及家庭狀況限制下令她們無法外出工作,容易受貧窮影響她們的生活質素,繼而影響她們的晚年生活。即使她們能外出工作,亦容易受家庭角色影響而選擇「零散工」,讓她們沒有足夠的勞動及退休保障。
- 加強保障婦女零散工,研究放寬「418」規定以加強勞工保障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所有僱員必須符合「4星期工作,每星期工作18小時」(4.18)才可以享有勞工福利,因此零散工無法享有相關保障。本會留意到現時因疫情及工作種類趨向零散化,建議政府檢討現有勞工條例,研究放寬「4.18」規定,加強對婦女零散工的保障。
- 制定性別及家庭崗位友善的工作環境措施
本會建議政府帶頭制定性別及家庭友善工作環境及措施,例如在各工作環境設母乳餵哺間、設家庭照顧假期、為照顧者提供彈性上班時間等,增加企業加入家庭友善政策的誘因。
- 設立直接支援市民的失業援助制度
因應疫情及其他社會危機,本會建議政府長遠而言應設立失業援助保險制度,為失業人士以現金資助短期替代收入,輔以職業培訓及生涯規劃支援,讓基層人士得到支援。
- 落實全民退休保障,讓婦女能在退休後有尊嚴地生活
現行退休保障主要依賴強積金、生果金、公共年金等計劃,但根據樂施會2022年6月發佈的「年長人士及長者貧窮與就業問題研究」數據顯示,逾三成貧窮長者需要繼續工作,當中高達八成半人指工作的主要原因為「有經濟需要」。婦女肩負家庭無酬勞動責任,很難以「儲蓄」或「子女供養」作穩定退休收入。本會建議政府回應公民社會訴求,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將資助制定至每月至少4,400元(參考一人住戶貧窮線制定),讓基層婦女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