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及27日,本會總幹事及倡議幹事分別與兩名婦女代表出席由勞福局舉辦有關「就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擬議法例和支援措施的諮詢會。兩次諮詢會的對象主要是社福機構及婦女團體。會上,本會表達了現時性別上的權力不平等容易令離婚婦女在與前夫協商時處於不利位置,擔心提供相關支援服務的工作人員未有性別敏感度。本會亦擔心法庭在考慮「子女最好褔利」時如何判斷家庭暴力歷史。而所有離婚的婦女都表示現時的安排已足夠處理問題,擔心日後要與前夫協商子女安排會有更多爭拗,讓離婚婦女與子女生活不得安寧。社福團體表示關注現時對離婚婦女支援服務不足,對於未有足夠配套下就進行立法建議有所憂慮。亦有團體表示希望將調解教育也放進法例內,以教育兩性在離職爭議中學懂調解作為訴訟以外的選擇。本會婦女代表石石在出席諮詢會後感言,很多團體似乎只用社工的角度出發,而忽視了離婚婦女的處境,大多離婚的情況都是不開心和兩方難以相處,如以立法規定雙方以「父母責任」形式去管養兒童,爭拗只會愈來愈多,相反現時法庭按情況判斷管養權誰屬或共同管養,反而有一個選擇給雙方。
我們一直致力推動性別平等的社會,因此我們提供多元化婦女為本的服務,讓婦女可以得到適切的支援及幫助,包括輔導及法律支援、培訓及就業支援、性別教育、照顧照顧者、託兒及課餘託管服務、好惜食、不同程度的社區參與以及義工發展,打破傳統的性別定型,發展自我,促進女性建立自信、自主、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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