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歡迎政府提交《2009 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並於今天在法染委員會會議中進行討論。本會促請各議員支特通過條例草案,以擴闊條例保障範圍至同性同居伴侶,保障受害人免受暴力傷害
同性同居者應與果性同居者享有相同的保障
根據我們提供服務的經驗,基於千絲萬縷的感情及關係牽連,家暴受害人不易報警及求助,使她/ 他們被迫忍受持績的騷擾及暴力威脅。而同性同居者更礙於社會歧視及需要隱藏其性傾向,使她/他們更易處於被威脅及牽制之中。再者,基於人權及本著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則,同性同居者應與具性同居者享有相同的保障:因此,本會支持《2009 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 案》,擴大條例的涵蓋範圛至包括同性同居者。
立法會應履行承諾
於上一立法年度,當立法會審議《2007 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時,政府當局提出以分兩階段立法的方式來處理並承諾於2008-09 立法年度進一步修訂《家暴條例》,擴大其涵蓋範圍至包括同性同居者。當時,這一建議得到上一屆立法會的支持。本會認為現屆立法會應履行承諾,儘快通過《2009 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以保障同性同居者的人身安全及讓她/他們獲得適當的法律及社會支援。
此外,本會要求立法會跟進「改革家庭暴力條例聯盟」在2007 年提出的《公義、平等、和諧:家庭暴力條例修訂建議書〉中的其他建議內容,以加強對所有家暴受害人的支援和保障。這些有待跟進的建議包括:
- 設立家暴法庭:加快審理家暴案件,及支援受害人進入司法程序;
- 以保護令及物業令代替現時的禁制令:加強對受害人的保護;和
- 強制施虐者輔導計劃:強制所有家暴案件的施虐者參加輔導計劃。
最後,本會要求立法會儘快通過《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讓同性同居家暴受害人得到公平的保障;另方面,立法會應跟進過往的討論,繼續修訂家庭暴力條例,讓家暴受害人得到適切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