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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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2016年11月1日舉行的特別會議之意見書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一直關注照顧者權益及性暴力議題。院舍是支援照顧者的重要社區措施,保障院友人身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們對於康橋事件內涉案的院舍經營者涉嫌性侵犯院友而律政司因智障受害人的精神創傷未能作供而撤銷起訴疑犯;對被告曾多次涉嫌性侵犯院友但仍可以從事相關工作;對涉案院舍曾於短期內發生多宗院友死亡事件但在引起公眾關注前仍以豁免證明書繼續營運院舍,表示深感憤怒及遺憾。

香港是《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公約》(下稱《公約》)的適用地區,《公約》的第 19 號一般性建議指出:「基於性別的暴力,是嚴重阻礙女性與男性平等享受權利和自由的歧視形式」。該建議繼而要求締約國「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及其他措施,有效保護婦女不受基於性別的暴力」,當中包括:「有效的法律措施,包括刑事處罰、民事救濟和賠償措施,以保護婦女不受各種暴力,包括家 庭暴力和虐待、工作單位的性攻擊和性騷擾」。對此,我們期望香港政府致力執行上述公約提出的建議,正視及消除性暴力的問題,同時對於康橋事件有以下要求:

 

要求成立院舍改革跨部門專責委員會去討論及制定服務長遠規劃

現時公營殘疾院舍不足,輪候時間長,基本上殘疾人士照顧者只能選擇擔任全職照顧者或選擇私營院舍讓殘疾人士入住。我們要求政府成立院舍改革跨部門專責委員會去討論及制定服務長遠規劃,檢視規劃政策及分區需要,重新考慮在18區的公共屋邨單位及新建成的私人屋苑預留空間設立公營殘疾院舍,以解決公營院舍不足的問題。同時政府應改革現時殘疾院舍制度,放棄依賴及興建堡壘式院舍,以小型家舍取代,以較高的人手比例照顧殘疾人士的個別需要。

 

要求照顧者支援政策

康橋事件反映了即使院舍質素十分差劣甚至構成人生安全的威脅,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亦別無選擇,甚至只能在院舍被吊銷豁免證明書時不知所措。當院友及其照顧者對於未來感到徬徨及憂心時,反而經營者未被懲治。因此我們要求社署需要負責任,除了因監管不力而向公眾道歉外,應接管康橋讓院友及其照顧者得到妥善的安排。

另一方面,政府亦應趁今次的事件,深入檢討及改善現時社區支援服務,加入跨專業人士支援照顧者,關切照顧者情緒及精神健康需要,提供易達清晰而一站式資訊平台讓照顧者得悉社區支援的資訊及信息。同時檢討個案管理制度,密切跟進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需要,盡早介入協助。

 

加強性別意識及教育

我們認為當局對於保障所有人免受性罪行的威脅責無旁貸,尤其對於殘疾人士,社署更要在監管⻆色上為性罪行的處理機制上提供清晰而具阻嚇力的指引。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在2012年就本港對智殘婦女和女童遭到性暴力的事件感到關切,委員會建議繼續調查這些事件並起訴肇事者及所有相關責任人。委員會還建議向智殘兒童和青少年進行性教育,並就如何處理暴力侵害殘疾婦女和女童問題對執法人員展開培訓。我們認為,政府應修例强制所有院舍前線服務工作員在入職前通過性罪行定罪查核。並且全面加強服務工作員及院友的性別教育及培訓。同時,有關服務提供者亦要為性罪行負上轉承責任。

 

我們重申要建構照顧者支援及具性別意識的社區,永別康橋此類劣質院舍及無效的規管!社署道歉,立即修例,加強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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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世昌先生

單位主管|機構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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