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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之建議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一直致力改善基層婦女的生活處境,提供多元化婦女為本服務,以及與基層婦女共同倡議婦女政策,推動婦女的社區及政治參與。財務預算案是政府對於未來一年對社會各方面的投資及弱勢社群的支援,同時亦反映政府未來施政的重點與取向。本會期望政府在規劃公共行政開支時能夠用得其所,減少大白象工程,並投入更多資源在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上,以應對可預期的老年化社會。從前線的服務中,本會特別留意到對於離婚婦女及照顧者這兩個弱勢社群的支援甚為不足,就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本會建議政府可從以下方面支援離婚婦女及照顧者。

 

單親貧窮問題

離婚婦女在離婚的過程及離婚後均面對困難。根據政府統計處《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報告書》的數據顯示,2016 年的離婚人士共362,200位。《2018 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顯示,離婚單親住戶的貧窮率高達 35%,超過四成的單親母親住戶活在貧窮線下。另一方面,繁瑣的法律及財務安排(如贍養費及子女撫養權)令離婚婦女無所適從。有見及此,本會建議政府以短中長期措施改善單親貧窮問題包括: 改善單親綜援的整體待遇、設立「過渡性低收入離異家庭津貼」,以及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

 

單親綜援的概況及困難

  1. 貧困單親人士目前最要依賴綜援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2019年10月全港有23,868單親綜援個案。《2018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揭示單親貧窮住戶中,逾六成有領取綜援(62.5 %),顯著高於整體貧窮住戶的相關比例(27.1%)。

 

  1. 單親人士難以脫離綜援網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2017年的《離婚單親家庭貧窮研究》顯示,大部分的單親綜援個案不能脫離綜援網,超過一半個案(55.9%)的領取年期超過五年,但原因相信和他們缺乏工作能力無關。根據社會福利署提供給的資料顯示,截止 2015 年年底,超過八成(80.7%)的單親綜援受助人士屬 49 歲或以下,正處於參與勞動的黃金年齡。他們有需要長期領取綜援,相信與他們要照顧子女,較難全身投入勞動市場有關。

 

  1. 同時領取綜援並收取贍養費者尤其困難

根據政府回應立法會的文件顯示,2015年有領取贍養費的單親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個案數目有2783宗,平均金額1700元。 根據2016年政府統計處數字,未能全數收取贍養費款項達四成。縱然目前當局沒有被拖冢欠贍養費的綜援數字,然而這群單親綜援人士在拖欠時,需要向社署表明明確意願追討,才可以得到發還扣減。因此對於沒有經濟力量的人士而言,在沒有贍養費專責部門下,追討更見困難。

 

有見及此,本會建議在目前綜援改革的同時,整體改善單親綜援待遇及支援

 

改善單親綜援的待遇及支援

  1. 全面提升單親綜援津貼金額,目前的單親補助金 每月金額為355元遠遠不能夠應付需要,應提升單親家庭為其中一種申請類別以支援其需要。
  2. 提升入息豁免金額,本會建議政府把單親綜援的入息豁免金額和現時在關愛基金試驗下的殘疾人士入息豁免金額看齊,即首1,200元(現時為 800元)可獲全數豁免。其後5,600元(現時為3,400元)的收入則可獲半數豁免,總豁免計算金額每月可達4,000元(現時為2,500元)。

設立「過渡性低收入離異家庭津貼」建議方案

 

為減少單親家庭跌入綜援網,以及應對離婚初期所面對的緊急特殊情況,經濟狀況複雜而開支繁瑣。當婚姻出現危機,雙方難以協調財政事務,斷絕經濟支援實為常見家庭暴力行徑,家庭照顧者往往在財政上欠缺自主能力。而法律途征處理離婚財務糾紛酬時,根據立法會文件,2018年家事法庭就財務事宜的申請平均案件實際輪候時間達90日,最長輪候時間愈200日。同時申領法援需時,目前申請法律援助的等待時間長達半年。

 

因此建議設立「過渡性低收入離異家庭津貼」每月4000元現金津貼,為期半年。協助低收入離婚人士過渡至就業市場,避免落入綜援保護網,並且難以脫離。

 

過渡性低收入離異家庭津貼」目標是協助離婚人士過渡短期經濟困難及應付家庭危機,避免家庭陷入經濟長期困境。對象為低收入正申請離婚/分居/ 離婚不超過三年的人士。並符合以下資格:

  1. 非綜援人士
  2. 住息入息低於全港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
  3. 可動用的財務資源不超過18萬

過渡性低收入離異家庭津貼」建議金額每月4000元,每多一名兒童可以增加津貼2000元。金額參考綜援單親成人金額為$2740 及一名健全兒童2515元 連同單親津貼$355元,共5610元。

 

過渡性低收入離異家庭津貼」時限為半年,可每月申領。協助其過渡至就業市場,避免落入綜援保護網,並且難以脫離。按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顯示有26,000離婚單親人士屬於經濟不活躍人口(17,600人)、失業(2,400人)及兼職(6,000人),按此及入息推算,估計受惠人數13,000人。估計每年資助金額約3億。

 

設立贍養費專責部門

 

部門需要由官方統籌,並能夠有以下職能及追討的權力。職能包括:協助追討、代收贍養費,墊支及協調各部門。追討的權力:罰款及計算利息、扣減工作收入、截扣退稅和其他收入、註銷駕駛執照、通報信貸機構及出入境限制。部門實行的組成和性質參考澳洲及英國例子、隸屬社會保障系統,建議於社會福利署增撥人手專責處理。這種組織架構有助找出收取子女贍養費的社會保障福利受助人,協助他們申請子女扶養局的服務。亦可透過現行發放款項的制度,發放給社會保障福利受助人。

 

參考國外例子鑑於海外子女扶養局的檢討經驗,除行政人員外,建議應在專責部門內設有社工專業人員,以便評估在贍養費以外的福利需要,從而作出宜切的轉介。海外經驗多由徵收服務收費、贍養費欠款附加費及政府補助承擔部門出支。

 

財務運作議由專責部門內設立「贍養費基金」,為因贍養費被拖欠而陷於經濟困難的家庭墊支贍養費作生活開支,墊支金額應屬短期及並設有6000元上限。追回欠款後,扣除墊支款項後,餘額再退回給收款人。若於墊支期限未能成功追回欠款,可轉介至社署保障部以作長遠的經濟援助。

 

 

照顧者孤立無援

沒有人是天生的照顧者,照顧工作應該是一項選擇,而不是一種義務,但礙於傳統的觀念,婦女往往擔當著家庭照顧者的角色。雖然目前並沒有專門的照顧者數據,但由零散的數據估算,照顧者的約數已超過52萬名。隨著香港踏入老年化社會,預視長者人口在2034年增至228萬人,預示香港將會有更多照顧者出現。長期以來,社區上對於照顧者的支援甚為不足,令她們壓力很大,政府除了要制定可持續的照顧者為本政策外,政府目前應推出更多照顧者支援項目,以舒緩照顧者的壓力。

 

大幅改革並恆常化照顧者津貼計劃

目前政府僅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而且關卡重重。由於計劃與「輪候服務」掛勾,僅有受邀請的照顧者參與,忽略了其他照顧者的需要。照顧者津貼的目的應該是肯定照顧者的需要,同時為照顧者的生活經濟上有需要的照顧者提供社會安全網,作為綜援制度以外針對基層照顧者需要的社會保障政策。政府應該重新審視津貼的目的,並將津貼的受惠對象擴大至不同照顧類別的照顧者,例如是兒童照顧者,以及與「輪候服務」脫勾,讓照顧者按需要可以申請,並提高照顧者津貼金額至等同於照顧者周休一日而需要額外購買照顧服務的金額。作為照顧者政策中重要的一環,照顧者津貼應該對基層照顧者作穩定及有力的承擔。

 

在18區成立照顧者為本支援中心 為照顧者提供喘息支援

現時照顧者服務零散,而且是用被照顧對象分類,服務使用者及照顧者知情權不足,亦不利照顧者方便的取得資源,因此一個一站式的照顧者為本支援中心是十分必要的,讓資源可以集中, 資訊亦可以統一發放,並為照顧者提供喘息服務及情緒支援,在身心靈全面支援照顧者需要,以地區為本之方式,方便各區照顧者尋求協助,真正達致社區照顧;喘息服務可讓照顧者「抖一抖」,在沉重的照顧生活中有一點休息的空間。喘息服務的提供並不只局限於照顧者為本支援中心,政府可以在目前的社福規劃或服務中心中加入喘息服務,更好地支援照顧者的需要。

 

參照目前支援中心運作模式及人手分配,應包括社工、註冊護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職業治療師、臨床心理學家、營養師、保健員、幼兒工作員等,以配合支援中心的運作及服務需要。一年一所支援中心所需要的營運開支估算約5,000,000元( 人手支出為約4,500,000元及日常運作支出500,000元)。

 

肯定照顧者經驗及價值

政府近年不斷強調居家安老、社區照顧,盡量讓被照顧者留在社區生活,但對於照顧者的支援卻十分不足,更沒有肯定照顧者的價值,令她們身心俱疲。政府一直忽略在社會上一群長期默默地無私付出的無酬照顧者,雖然她們的貢獻未有得到社會的經濟量化肯定,但她們的照顧經驗卻是無比珍貴,亦正正是照顧行業所渴求的人力資源。如果能夠推動照顧者友好就業,釋放婦女勞動力,轉化成為照顧行業的新力軍,相信能有助目前的困境。本會於2019年起推動照顧者的資歷的確認,肯定照顧者多年的經驗,通過生涯規劃及專業課程,助她們將累積的照顧知識和經驗轉化,並在照顧行業中就業,同時亦兼顧家庭照顧,實踐「照顧不離職」。

 

總結

政府目前坐擁千億財政儲備,期望政府在規劃公共行政開支時能夠更加關注對於弱勢社群的支援,亦希望是次的財政預算案可以從多方面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及社會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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