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於1981年成立,每年向超過四千位婦女提供熱線輔導服務、與家事法及家庭暴力相關的法律面見諮詢服務、個案輔導服務和互助網絡等。本會一直關注家庭暴力及性暴力問題,倡議改善法律及支援服務。
本會先後於本年2月及3月的兩次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處理家庭及性暴力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就婦女庇護中心服務現況及房屋援助政策等提出意見。本會現就庇護中心服務及房屋援助政策,表達以下意見:
增加庇護中心名額刻不容緩
跟據社會福利署資料,於2013-14年度五間婦女庇護中心的平均使用率為103%,我們認為這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婦女庇護中心是保護婦女及其兒童免受家庭暴力危害的重要措施,如因庇護中心額滿而令面臨家庭暴力危機的婦女和兒童無法入住,她們的生命安全便無法得到保障。這是關乎於生存權的基本人權,政府有責任保障每位市民的生存權及免受酷刑對待的權利。
我們認為婦女庇護中心的最高入住率應不高於80%,讓有急切需要的婦女及兒童可隨時入住,以保障她們的安全。現時婦女庇護中心宿位總數為260,以入住率103%推算,我們建議於仍未有庇護中心的地區設立一所新庇護中心,總體來說增加60-70個宿位,回應需求,同時讓每間婦女庇護中心平均可預留約10個宿位以備緊急需要。
回應少眾社群的需要,增設專門的庇護中心及危機支援中心
現時少數族裔婦女入住庇護中心時面對很大阻礙,如言語不通,環境及設施未能回應她們的宗教需要,與其他主流族裔的宿友的溝通問題及文化差異而引起問題。至於不同性傾向人士,及性少眾如跨性別人士,可提供給他們的宿位亦只有少量。現時只有芷若園可提供宿位給男同志及跨性別人士,而性少眾團體亦提出庇護中心的工作人員的敏銳度不足及中心措施未能回她/他們的需要,如其他宿友的態度令她/他們感到不安等。本會曾多次提出,少數族裔和不同性傾向人士,因其獨特的弱勢處境和文化因素,是需要有適切設計的庇護中心環境及有相關培訓的專業人員以為她/他們提供合宜的支援,這樣才能適切地回應她/他們面對的家暴危機。本會建議為不同群體增設獨立的庇護中心或危機及支援中心。
增加房屋援助政策的透明度
不少家暴受害人於申請房屋援助時,會遇到很多因難,如不清楚可得到甚麼支援,不知道相關申請程序及審批準則,因而未能作客觀的思想準備,引致焦慮。我們建議社會福利署就有關房屋援助如體恤安置及其下有條件租約計劃的內容、申請資格、審批準則、處理流程等資料詳列於其網頁,並印製相關資料單張,以方便市民查閱。此外,我們亦建議社會福利署將相關房屋援助如體恤安置及其下有條件租約計劃的申請表格上載於其網頁,以方便市民下載及填寫;表格上亦應列明申請日期,以及在回覆申請的文件中列明「不獲推薦的原因」。
就審批房屋援助申請制定上訴機制
從本會的服務經驗發現,家暴受害人於申請房屋援助時,因審批申請的評估程序參差,不同的負責社工就同一個案或類似的個案有不同的處理方法,結果不一。本會建議社會福利署制定清晰、統一和獨立的上訴機制,專門處理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