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中心協會一直關注基層婦女權益及倡議性別公義。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下稱:「低津」) 原意透過鼓勵就業提供現金津貼,紓緩跨代貧窮。但是推行時欠缺性別角度,申請要求不附合現時工種零散化的情況,以及無視照顧者的角色。本會提出以下具體建議,期望完善低津的不足,協助有需要之低收入家庭改善生活。
- 放寬申請人資格,改善家庭角色性別定型
現行計劃欠缺性別角度及對家庭崗位的考量,基層婦女難以申請。低津申請資格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必須是家庭當中符合工時要求的在職人士,女性在傳統家庭角色分工以照顧者為主。據前線社工的經驗反映,行政程序繁複令家庭主要工作者(大部份為男性)卻步,如填寫表格、文件往來、補充證明等,婦女經常面對難以勸服丈夫申請、配偶關係較差導致無法申請。就此令女性照顧者感到無奈及無助,就性別角度而言,此安排會容易深化女性照顧者於家庭內從屬的角色。本會建議放寬申請人資格,容許家庭成員申請,有助鼓勵現時符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參與計劃,紓緩經濟壓力。
- 合併工作時數,促進婦女友善
現行有關工時限制過高,並單人工時計算並不婦女友善。本會自2008年開始提供不同類型的課餘託管及託兒服務,以支援婦女個人提昇、進修及就業為目標。自2016年9月起本會追蹤了17位持續地使用託兒服務的婦女之就業情況。數據顯示縱然有具彈性及接送配套的托兒服務支援就業,但婦女平均工作時數仍不足以符合申請低津(每月工時144小時)。這批婦女平均每月工時只有124小時,而平均工資亦只有$5725。大部份婦女從事服務性行業,此特性與政府2015年統計處公佈數字吻合,報告顯示15歲以上女性料理家務者前一份工作的主要行業為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務(佔28.7%)。前線工作反映,此等行業工種趨向零散化、個人化,配合家庭照顧者的需要提供較彈性的上班時間,例如家務助理及陪月、售貨員及清潔工等。由此,婦女工作工時不穩、更難以提供工作證明,雖然計劃容許市民以自述書方式提交工時證明,可是需要致電僱主或聯絡人覆核,不少家庭為怕麻煩僱主和披露家庭經濟情況而放棄申請。
就家庭入息限制方面,現時以整體家庭總收入計算,導致婦女從事兼職「幫補家計」便容易超過限制,變相打擊照顧者就業。另一方面,工時卻單一申請人工作時數計算,令從事低收入工作的雙職家庭會因為單人工時不足而無法申請,有違政策協助低收入家庭的目標。
- 將照顧者時數納入津貼資格
現時單親家庭申領「低津」的工作時數要求,較其他類別的家庭少 (單親人士每月最少工作 36 小時可領取基本家庭津貼,最少工作 72 小時可領取高額家庭津貼),然而照顧者不乏因為照顧家庭中有需要的成員而無法全職工作。護老者、特殊學習需要兒童及殘疾人士之照顧者,他們的處境與單親類近,難以同時兼顧較長時間的工作及無可取替的家庭照顧責任。研究本地貧窮的學者黃洪指出減輕照顧者的負擔,鼓勵其參與有薪工作是歐洲的解決兒童貧窮問題的重要策略要。[1]「歐洲的經驗改變了過去以男性為養家者的觀念,明白在現代社會中,女性作為勞工及賺取工資者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有工作的照顧者,仍對其子女有照顧的責任,所以他/她們可以在各項彈性工作安排中得益。」黃洪指參考歐洲經驗配合負税制的安排,可以令低收入家庭維持一定的收入,長遠可以減少貧富之間的差距。[2]
事實上,根據政府統計,女性家庭照顧者離開前一份工作的原因接近四成(39.8%)為照顧家庭成員z,涉及195,200 位婦女照顧者。可是目前香港仍沒有就照顧者的權益有全面的審視和政策支援。本會建議將照顧者時數納入低津資格,作為在未有照顧者津貼前的過渡措施。
- 簡化申請程序,以抽查代替審查
現時市民申請「低津」程序太複雜不利低收入人士參與,申請人需要詳細向職員交代每一項入息、資產及工時紀錄及其有關細節。因此本會建議簡化流程,以申報代替審查,以職員可以定期抽檢個案情況及跟進。避免過度繁複的程序、減少行政開支,讓資源用得其所。
總結
低津的缺失在於鼓勵「自力更生」,卻無視基層工作處境,沒有透過改善勞動市場的排斥、無加強勞動參與的空間又設下「高工時、低工資、低資產」的限制。以家庭為本卻又忽視家庭崗位分工,甚至將照顧者完全排除在政策之外,完全無考慮照顧者工作限制,無視照顧者改善跨代貧窮關鍵角色。本會要求全面檢討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不足,盡快改善低收入家庭生活質素,建立有性別角度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